申請駕駛 5 噸以下大貨車需要哪些駕駛經驗證明?
Answer
申請駕駛 5 噸以下大貨車的經驗證明
如果您持有小型車駕照,並想駕駛 5 噸以下的大貨車,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,交通部已放寬相關規定。這主要是因為當時許多 3.5 噸小貨車透過專案申請提高載重量至 5 噸,導致這些車輛在法規上被歸類為大貨車,讓原本持有小型車駕照的司機無法合法駕駛。
申請資格與流程
若您是已登記提高核定載重量的小貨車車主,且主要駕駛人具有一年以上的駕駛經驗,即可申請換發「註記限制駕駛 5 公噸以下大貨車」的小型車駕照。申請時,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駕駛經驗證明,此證明可由所屬公司行號、人民團體、民間機構或私立學校出具。
其他相關規定補充
值得注意的是,5 噸以下自用大貨車的領牌資格與自用小貨車相同,不需要額外具備停車場。交通部也已要求各道路主管機關重新檢視禁止大貨車行駛的路段,並以噸數作為管制依據,以排除 5 噸以下的貨車,降低對駕駛人的影響。此調整的主要目的在於避免民眾因路權限制等因素,對汰舊換新產生顧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