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類試車牌的「白底紅字」與「紅底白字」有何不同?
Answer
第二類試車牌「白底紅字」與「紅底白字」之區別
交通部於 111 年 11 月 30 日起發行「第二類試車牌」,與原先「第一類試車牌」不同,主要用於已取得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、已領過牌照之車輛,並允許其行駛於高速公路進行測試。第二類試車牌分為「白底紅字」與「紅底白字」兩種,主要區別在於適用車款的排氣量或馬達輸出功率有所不同。
適用車款規格
- 白底紅字:適用於排氣量 4,200 c.c. 或馬達馬力 414hp 以下的車款。
- 紅底白字:適用於不限排氣量或馬達馬力以上的車款,也就是說,無論車輛的排氣量或馬達輸出功率多大,皆可使用紅底白字的試車牌。
立法目的與適用對象
推出第二類試車牌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避免汽車買賣相關行業,使用原先的「第一類試車牌」違規行駛高速公路,以及其他未遵守領用規定的情況。因此,第二類試車牌的適用對象為已符合安全審驗合格證明的車輛,汽車買賣業者可向原管轄各區監理所站提出申請。此外,除了各大汽車廠牌新車測試外,二手車等個人經銷通路也涵蓋在內,讓測試車輛可以合法行駛於高速公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