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5至5噸級距的大貨車,在特定道路(如雪山隧道、五楊高架)的行駛權限上,是否與一般小型車有所區隔?
Answer
3.5 至 5 噸級距貨車行駛權限差異
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修正案,3.5 至 5 噸級距貨車在行駛權限上與一般小型車有所區隔。主要差異在於,此類貨車被歸類為大貨車,因此在特定道路上受到限制,例如雪山隧道、五楊高架等。
法規修正後的影響
原先的法規是以 3.49 噸作為小貨車的上限,修正後將 3.5 至 5 噸的貨車納入管理,並區分為小貨車和大貨車兩種。其中,總重 3.5 至 5 噸的小貨車,車長限制在 6 公尺以內,駕駛需持有普通小型車駕照,且購車條件與原本小貨車規範相同,無須專用停車位。
道路行駛權限的具體限制
- 5 至 5 噸的大貨車,雖然車長限制在 6 至 12 公尺之間,但需持有大貨車駕照,且購車條件須符合大貨車規範,例如要有合於規範的停車位。此外,此類大貨車在路權上受到限制,例如禁止行駛雪山隧道、五楊高架、機場支線以及部分市區路段。這些限制旨在維護交通安全與順暢,針對不同車種進行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