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噸小貨車法規修正後,總重3.5噸以下小貨車與3.5至5噸大貨車在車輛尺寸上有何限制差異?
Answer
5噸小貨車法規修正後的車輛尺寸限制差異
針對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》關於小貨車載重放寬的修正案,2020年9月4日正式實施後,將3.5噸至5噸的貨車區分為小貨車和大貨車兩種管理制度。這項修正案主要在車輛尺寸、駕照要求、購車條件及安全配備等方面產生了差異。以下針對車輛尺寸限制上的差異進行說明。
總重3.5噸以下小貨車的車輛尺寸限制
根據現行法規,總重3.5噸以下的小貨車在車輛全長方面沒有限制。車輛全寬限制為2.5公尺以下,車輛全高限制為2.85公尺以下。此外,後輪胎外緣與車身內緣的距離限制為10公分以下。這類小貨車的駕駛人僅需持有普通小型車駕照即可駕駛,購車時也無須提供專用停車位。
總重3.5至5噸大小貨車的車輛尺寸限制差異
針對總重3.5至5噸的貨車,小貨車與大貨車在車輛尺寸限制上有顯著差異。小貨車的車輛全長限制為6公尺以下,大貨車則介於6公尺至12公尺之間。兩者車輛全寬皆限制在2.5公尺以下。小貨車後輪胎外緣與車身內緣的距離限制為15公分以下,大貨車則未特別說明。車輛全高部分,小貨車限制為2.85公尺以下,大貨車則放寬至3.8公尺以下。此外,駕駛3.5至5噸大貨車需要持有大貨車駕照,且購車時必須提供符合規範的停車位。3.5~5噸小貨車則不需配備左、右、後防止捲入裝置與行車視野輔助系統,3.5~5噸大貨車則需列為標準配備。
路權差異
除了車輛尺寸限制外,3.5至5噸大小貨車在路權上也有所不同。小貨車的路權與一般小型車相同,而大貨車則在部分路段有所限制,例如雪山隧道、五楊高架、機場支線以及部分市區路段禁止通行。瞭解這些差異有助於業者在選擇適合的貨車時,能更符合法規要求與實際營運需求。